2014年3月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應暫時停止在360搜索官方微博、微話題上發布“百度廣告吐槽大會” 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直至本案終審法律文書生效時止。
據悉,這是民事訴訟法修改后,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出的首個還未審判案件的“訴訟禁令”。其目的是在實質爭議解決前,防止侵權行為的重復或預期發生,避免權利人的損失。 這起案件緣于2014年初,奇虎360公司通過新浪微博等形式舉行“百度廣告吐槽大會”活動,百度方面稱,360在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情況下詆毀百度搜索和百度推廣“滋生大量虛假、欺詐”信息。以物質獎勵等方式鼓勵、誘導廣大網民“吐槽在使用百度搜索時被騷擾的經歷”,并大肆宣稱“大量虛假、欺詐的網絡推廣”系由百度競價排名滋生。 百度方面認為,奇虎360公司作為“360搜索官方”微博的發布者和所有者,其違背客觀事實和用戶意愿,以360Wifi、ipad等實物利誘的方式誘導網民吐槽百度,惡意詆毀百度搜索及百度推廣產品的聲譽,貶損了百度公司商譽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給百度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不正當競爭。
故于2014年2月25日,請求人民法院采取禁令臨時措施,依法責令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在其新浪微博 “360搜索官方”微博上發布“百度廣告吐槽大會”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道歉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等侵權責任,以避免360對百度造成的損失擴大。 法院經過初步審查,認為奇虎公司與百度在產品內容、經營模式、用戶群體等方面均具有競爭關系,為避免百度受到的損害進一步擴大,責令奇虎公司應尊重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停止相關不正當競爭行為,直至本案終審法律文書生效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