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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ots協議,又稱機器人協議或爬蟲協議,該協議就搜索引擎抓取網站內容的范圍作了約定,包括網站是否希望被搜索引擎抓取,哪些內容不允許被抓取,網絡爬蟲據此“自覺地”抓取或者不抓取該網頁內容。
知名知識產權律師趙占領對成都商報記者表示,360采用技術手段避開百度設置的版權保護措施,未經許可直接抓取并復制相關產品網頁,涉嫌著作權侵權;360通過隱蔽訪問來源等技術繞開了百度設置的保護措施,未經許可加以抓取,則涉嫌不正當競爭。
360稱反訴百度已立案
對于百度的起訴,360相關人士昨日對記者稱,Robots協議是提供計算機交互服務一種技術措施,并非強制性標準或者法律概念的“協議”。
“百度以違反Robots協議起訴360公司,是濫用Robots協議打壓競爭對手。百度與360之爭,并不是兩家搜索引擎之間的競爭。而是百度將百度知道、百度貼吧、百度文庫等由網友創作的內容頁的相關權益據為己有,同時設定歧視性條款,單獨拒絕360搜索來索引。”該人士表示。
360相關人士還稱,百度還利用“強行跳轉”等技術手段,持續惡意阻斷使用360搜索引擎用戶的訪問。“我們已向法院起訴并索賠4億元,并已獲得法院立案。”
360方面認為,百度排擠競爭對手,惡意阻止其他搜索引擎用戶的訪問,強迫用戶進行二次搜索,違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本法律原則;百度阻斷用戶訪問的行為,是變相脅迫用戶進行“二選一”,同時屬于惡意實施不兼容的行為,亦為我國的法律法規所禁止。
自律公約約束力不強
去年,在工信部下屬的中國互聯網協會召集下,百度、360、搜狗、即刻搜索等12家搜索企業在北京簽署了《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自律公約》,以約束搜索企業之間的競爭。“3百大戰”也以和解收場,諸如百度指責360“惡意抓取”、360指責百度“限制競爭”等“3百大戰”的焦點問題,公約中都有明確的約定。
根據當初簽署的公約,“互聯網站所有者設置Robots協議應遵循公平、開放和促進信息自由流動的原則,不利用Robots協議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對于本公約公布前違反Robots協議抓取的內容,在收到權利人符合法律規定的通知后,及時刪除、斷開侵權鏈接,努力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 上一頁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