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電 2月28日,湖南省株洲市發布《株洲市黨員干部網絡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對官員設置“上網底線”。
聽到事兒就上網“透個風”,參加一場活動就隨手發個“博”,有想法就進論壇“灌點水”……黨政官員這些網絡行為,在湖南省株洲市今后可能面臨黨紀政紀嚴厲處分,其上司也可能因此被問責。有嚴重違紀行為的,在獎優評先中將遭“一票否決”。
未經單位授權,不得公布工作內容
記者從株洲市委宣傳部了解到,中共株洲市委組織部和宣傳部連日來已經以通知方式要求屬下各單位貫徹《規范》,約束對象為株洲市黨員干部。
《規范》規定黨員干部“不得利用網絡對他人進行侮辱、謾罵、褻瀆、誹謗等”;未經單位授權,不得擅自公布單位的工作內容和信息。
從事網絡制作、發布和傳播信息等,不得“損害黨和政府形象,破壞社會安定團結”“損害國家機關信譽”“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及“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恐怖以及教唆犯罪”等。
工作時間上網聊天、聽音樂被禁止
據了解,《規范》還提出黨員干部要“自覺抵制網絡不良言行,對未經核實的網絡信息、言論、短信等,做到不編造、不傳播、不盲從”。
而黨員干部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收聽音樂、證券交易、訪問非法網站、觀看與工作無關的視頻等均在禁止之列。
制作和傳播計算機病毒、網絡惡意攻擊、盜號、盜密碼、充當“黑客”等行為也被明令禁止。
措施
網絡表現納入干部考核
株洲市提出,對違反《規范》的黨員干部,其所在單位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離工作崗位等處理;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株洲市明確把網絡行為表現納入黨員干部考核,有嚴重違紀行為的,影響單位個人年度考核等。
此外,單位對黨員干部的網絡行為監管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單位有關負責人責任。
株洲市認為,此舉有助于“營造陽光正氣、溝通暢通、表達活潑、維護形象的網絡文化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