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微博上的段子、圖片,許多用戶都習慣點擊“轉發”,但也有不少人直接“復制+粘貼”而不為原創者署名,后者事實上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權。草根作者自己首發的微博可能只有個位數轉發,一到營銷賬號和大V人氣認證用戶手里,立刻成千上萬轉發。于是,一些營銷賬號利用抄襲來的內容吸引粉絲,躋身熱門微博后轉發廣告獲利。
在著作權概念已深入人心的當下,微博領域的“盜版”卻少有人關注。
不少人都喜歡“轉發”微博,如今另一種“轉發”也日益普遍:將他人原創的段子、信息、圖片當作自己的原創微博發表,而且不署原作者的姓名。
于是,有人“揭竿而起”開始打擊這種“盜版”,但這些反抄襲者也承認,與整個微博世界的人口基數相比,注意到微博版權的人實在太少。
微博被抄很常見
對于微博上的段子、圖片,許多用戶都習慣點擊“轉發”,與微博粉絲分享。而這些段子的來源,卻往往無人深究。
事實上,最初創作這些有趣段子的,往往是人氣并不旺的普通網友。但在這些段子被一些人氣極高的用戶轉發后,往往走紅一時。比如,一位粉絲不到千人的普通用戶,原創了一條笑話后,僅獲得了1次轉發;而在一個粉絲量近10萬的微博賬號轉發后,同樣的一條笑話立刻獲得了超過200次轉發。
微博信息的“馬太效應”逐漸體現:受關注越多的用戶,發出的聲音越為人所知。因此,如果高人氣的轉發者們沒有在轉發時署上原作者的名字,這條段子的原作者很快就會在大量轉發中被淹沒。而通過這些有趣的段子,高人氣的轉發者便能獲得更多的粉絲數量。
轉發不署名或侵權
微博用戶“馬伯庸”擁有近30萬微博粉絲。作為網上頗受歡迎的作家,他經常在微博上原創一些笑話、段子,通常都能獲得上百甚至上千次的轉發。但他的微博也常遭抄襲,而抄襲者往往是微博的認證用戶或是營銷賬號。
“(被抄襲)會覺得不爽。”“馬伯庸”告訴早報記者,在發現作品被抄襲時,一方面“略有竊喜,因為人氣旺盛說明有人喜歡這些創作”,但另一方面,也會“無奈苦笑,自己成了幕后英雄”。
由于微博內容短小精悍,抄襲就更加容易。事實上,許多原創作者對“復制+粘貼”式的轉發者提出的要求很低——至少應該在轉發的段子中署上原作者的名字。
根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著作權人對自己的作品具有發表權、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他人不得侵犯著作權人的這些人身權和財產權。只有滿足公務使用、個人學習、科學研究、課堂教學等“合理使用”的12種情形,使用人才可以在法律上免責。但即使如此,使用人也同時需要滿足指明原始作者和作品名稱的條件。
但事實上,我們很難在被抄襲的微博中看到原作者的身影。“馬伯庸”無奈地在微博上表示:“我連署名都不計較,寫個轉字就成,可很多時候連這個小小要求都得不到滿足。”
原創熱情消減
微博用戶“陸琪”在新浪微博上的實名認證為“暢銷書作家”,擁有180多萬粉絲。他的微博內容以都市情感類的段子為主,頗受歡迎。但即使坐擁近200萬粉絲,他的原創微博轉發數也往往不及那些“專業求粉”的營銷類賬號。
陸琪在微博上表示:“靠抄襲為生的營銷賬號終于霸占完熱門轉發榜啦,有抄襲無署名轉發從兩三萬一直飆升到快十萬,而真正原創作者最多也就幾千轉發而已。營銷賬號一統微博,我們這些完全原創的基本可以退出微博啦,反正也沒錢賺,讓每天流水幾十萬的營銷賬號自個玩去吧。”
這種說法絕非危言聳聽。早報記者昨日在新浪微博的“熱門微博”欄目看到,列當日轉發數量前十位的微博均是由營銷類微博賬號發出,且均未標注圖片及文字的原作者。
與許多原創作者寫微博圖好玩相比,另一些微博賬號已經將粉絲數量與金錢緊密聯系起來。廣告商會主動與微博主進行聯系,商議在微博中投放廣告。而且,廣告主往往并不在意微博的轉發與評論數目,他們的價碼往往與粉絲數量直接相關。
抄襲者抄襲他人微博,其目的很簡單——用有價值的內容吸引更多粉絲的關注,而關注者越多,錢就來得越快。
抄襲成名后轉發廣告
事實上,在各大微博網站“打擊”廣告的同時,在微博上做廣告的用戶卻越來越多,而用廣告賺錢的門道也越來越多。在這一領域,“微傳播”、“自傳播”等網站使用的模式,正在成為一些微博用戶吸引粉絲的動力。
早報記者登錄“微傳播”后發現,想要做廣告的廣告主可以懸賞一個價碼,并讓“傳播員”點擊或轉發。一旦“傳播員”轉發了這條微博,就能獲得一筆獎勵,而“傳播員”轉發的微博被人再次轉發后,獎勵也會累加到“傳播員”的賬號中。
例如,一位經過新浪認證的企業老總用戶,就發布了要求轉發其微博的任務,每名傳播員完成一次轉發的價格從0.11元到0.88元不等。而價碼的不同,則與傳播員的粉絲數量相關。在“微傳播”的等級排列中,1級會員的微博賬戶粉絲數量為50-200人,而10級會員則需要30萬以上的粉絲。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網站并不單純按微博賬戶顯示的粉絲數量來計算,而是會對該賬號進行評估,只計算其中的活躍賬號,剔除“僵尸粉”。這意味著,如果想通過做廣告賺錢的話,微博用戶不能簡單地“買僵尸粉”、“刷粉絲”,而需要提高其微博質量,抄襲他人佳作,則是最簡單的做法。
“維權微博”炮轟盜版
今年2月底,幾位微博原創作者“集群”替某位原創者“打抱不平”的經歷,催生了一個名為“最抄襲”的微博賬號。至今,“最抄襲”已發布400多條微博,擁有10000多名粉絲,并且創立了“抄襲榜”。
“最抄襲”的管理者表示,“對于創作者來說,每條看似簡短的段子、微故事、俏皮話,以及那些耗盡心力畫的圖、拍的照片,都是其個人智慧的產物。明星們拿這些內容來用,這些內容成為他們無形資產的一部分,因而獲得粉絲的贊美。營銷號們就更可恨了,他們利用這些內容吸引粉絲,再借用龐大的粉絲數獲取商業利益。草根作者自己首發的微博只有個位數轉發,一到營銷號和大V手里,立刻成千上萬轉發。我們覺得這不公平,而微博創立至今,依然沒有人重視這種不公平。”
早報記者了解到,目前“最抄襲”每周都會列出一份抄襲者名錄,這份名錄包括個人及企業的認證用戶,其中不乏娛樂明星、知名作家等。
不過,“最抄襲”的打擊對象目前僅限于認證用戶,而營銷類微博則不在打擊范圍之列。“我們對加V用戶的理解是,你們一旦掛上V了,一定比別人更愛惜臉面。而營銷號,如果我們專注打擊他們,除了增加他們的曝光度,對打擊微博盜版沒有任何好處。”
“最抄襲”的一位管理人員告訴早報記者,“微博上的內容,我想原作者們還是樂意分享的,但前提是署名。”他認為,影響力大的認證用戶和營銷賬號,如果能利用自身的用戶資源幫助挖掘原作者,將會得到作者的支持,“這才是提高微博版權意識最良性的機制。我們的反抄襲只能治標,不能治本。”